為規范城市公共交通行為,建設文明城市,根據《山東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規定和新泰市委、市政府貫徹實施《條例》的指示精神,認真落實我市老年人乘坐市內公共汽車優待工作,現根據泰安市交通運輸局等四部門聯合文件(泰交綜【2014】16號)精神,結合新泰城市公交實際,制定老年人減、免費乘坐市內公交車實施細則。
一、優待對象車輛線路 標準
1.優待對象。凡持有新泰市市轄區常住戶口或由市公安部門核發《居住證》的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下同)老年人。
2.車輛線路。指由新泰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負責運營管理的城市公共汽車及公交線路。
3.優待標準。滿60周歲,不滿65周歲的老年人乘車享受半價待遇;65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乘車享受免費待遇。
二、實行老年人乘車優待公交IC卡制度 。ㄒ唬├夏耆顺塑噧灤ǖ姆N類
老年人乘車優待IC卡有“兩”種:即“老年人優惠乘車卡”和“老年人免費乘車卡”,老年人憑公交IC卡享受乘車優待。
1. “老年人優惠乘車卡”。滿60周歲,不滿65周歲的老年人須辦理“老年人優惠乘車卡”,乘車時刷卡票價優惠50%。
2.“老年人免費乘車卡”。滿65周歲及以上老年人應辦理“老年人免費乘車卡”,乘車時刷卡限定次數內免費 。
3.自2016年1月1日起,6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憑老年人乘車優待卡享受乘坐市內公交車減、免費優惠待遇;未攜帶老年人乘車優待卡的老
(二)優待卡的辦理
老年人享受市內乘車優惠待遇,由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統一辦理“老年人優惠乘車卡”或“老年人免費乘車卡”。
1.老年人享受乘車優待,須辦理乘車優待卡。滿65周歲及以上老年人應辦理“老年人免費乘車卡”;滿60周歲,不滿65周歲的老年人須辦理“老年人優惠乘車卡”。
2.初次辦理老年人乘車優待卡,須由本人持二代身份證、山東省老年人優待證原件及復印件、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張;自帶42元現金(其中:IC卡押金28元、工本費及IC卡護套費2元、乘坐市內公交團體保險費每人每年12元)。
3.居民滿60不滿65周歲,辦理了“老年人優惠乘車卡”的,乘車享受票價50%的優惠,須充值30至200.0元的預付款后方可啟用本卡。
4.老年人乘車優待卡每一計算年度檢驗一次,每次年檢費2元同時繳納12元保險費。每次年檢須由本人攜帶身份證、山東省老年人優待證原件、乘車優待卡到本市公交公司IC卡辦理處實施年檢,未按時年檢的到期不再享受乘車減、免費優待。
5.優待卡換卡、補卡。為保障持卡老年人權益,避免浪費。因個人保管不善造成優待卡損壞或丟失,應及時辦理換卡或掛失手續。換卡、補卡按初次辦卡收費;
6.退卡。老年人自愿辦理退卡手續時,須帶本人二代身份證、山東省老年人優待證原件、辦卡繳費收據、優待卡,驗證后符合退卡條件,優待卡原屬功能完好的交卡后,原數退還辦卡押金;優待卡原屬功能缺失或卡、證、收據不相符的,直接注銷,辦卡押金不予退還。優惠卡內充值余額按相關規定辦理。
7.居民自滿60周歲之月起,可隨時到公交IC卡服務處辦理老年人乘車優惠卡”,滿65周歲之下月可辦理退優惠卡申請辦理免費卡升級手續,原優惠卡內充值余額如數清退。
8.辦卡時間、地點:自2015年10月1日起,辦理“老年人乘車優待卡”的老年人需持相關資料到市公交公司指定的IC卡服務處辦理優待卡。
。ㄈ├夏耆顺塑噧灤ǖ氖褂 管理
老年人乘車優待卡,只限老年人乘坐市內公交車使用,應隨身攜帶;老年人乘車應注意安全,盡量避開上下班高峰期乘車;身患疾病惠行動不便的老年人,乘車時須有監護人或護理人員陪同乘車,監護人或護理人員按所乘線路票價付費。如遇發生意外傷害,嚴格按法律程序和有關規定辦理。
1.老年人持卡乘車時,應自覺遵守乘車規定,接受當車司機或稽查人員檢查,上車主動出示“老年人乘車優待卡"并刷卡,以此享受優待乘車待遇。
2.“老年人乘車優待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讓、轉借她(他)人使用;不得私自更換卡面照片;不得代為他人刷卡。對違反規定的,市公交公司有權予以收回并注銷此優待卡,自事發之日起兩年(24個月)內不得重新辦理“老年人乘車優待卡”。
3.“老年人乘車優待卡”自辦卡之日起,每年審驗一次,滿期前60天開始下年度預審,年審時繳2元審驗費、12元保險費,由市公交公司統一辦理團體乘車保險,乘車人意外受傷由市公交公司負責按相關規定賠償。
4.持優惠卡的老年人,應依據個人出行次數多少,定期到公交IC卡服務處充值。滿65周歲之下月起可帶相關資料到公交IC卡服務處辦理換發免費卡、續交保險費手續。
5.持老年人優惠乘車卡享受票價50%優惠的老年人,年度內不受乘車次數限制,卡內余額可轉下年度使用;
持老年人免費乘車卡的老年人,按每月60次計算,每個計算年度內可免費乘車720次,超過免費次數的部分,乘車時按規定票價全額支付費用。
6.公交車駕駛員既是服務員又是監督員,有權對不按規定使用“老年人乘車優待卡”的乘客實施監督、檢查,對發現違規不處理、不報告的,按私自免票給予經濟和行政處罰。
7.公交車駕駛員對待持“老年人乘車優待卡”乘車的老年人,不得有歧視、拒載、侮辱的言行,否則,按規定嚴肅處理。
三、附則
1.本《實施細則》公布實施后,其他證件(老年證、身份證等)不再視為老年人乘坐市內公交享受減、免費優待的有效證件。
2.本《實施細則》自2016年1月1日起執行。由新泰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新泰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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