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總則
1.目的
為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公司經濟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制定本預案。
2.編制依據
⑴《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⑵《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⑶《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⑷《全省交通運輸行業突發事件應對暫行管理辦法》
⑸《泰安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3.工作原則
⑴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切實履行職能,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的人員傷害和危害。
⑵居安思危,預防為主。高度重視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強憂患意識,堅持預防與危急并重,常態與非常態結合,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
⑶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建立健全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
⑷依法規范,加強管理。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加強應急管理,維護公共的合法權益,確保應對突發事件的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⑸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加強以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健全協調聯動機制,充分動員和依靠公眾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高效運轉的應急管理體系。
⑹依靠科技,提高素質。加強公共安全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采用先進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
⑺公開透明,正確引導。及時、準確、客觀、統一發布突發事件事態發展及處置工作情況,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4.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熱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
⑴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海洋災害、生物災害、森林火災和草場火災等。
⑵事故災害。主要包括各類安全事故,交通運輸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核與輻射事故,環境污染和植物疫情等。
⑶公共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眾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中毒,動物疫情,飲用水安全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⑷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經濟安全事件,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涉外突發事件和群體性事件等。
各類突發事件按照其性質、社會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
5.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公司公交客運車輛及站點、廠區(辦公區)和生活區(宿舍區)發生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二、組織體系
⒈應急領導小組及主要職責
公司本著“快速反應,統一調度,科學指揮,實用實效”的原則,建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簡稱應急領導小組)。小組組長由董事長擔任,特殊情況董事長外出時,由總經理補位;公司安委會各副主任任副組長,安委會成員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
公司應急領導小組主要職責:審定應急預案及其相關政策等;決定啟動和終止應急預警狀態和應急相應行動;組織重大應急科研攻關;審定應急經費預算;負責指揮、協調和組織較大及以上等級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其他事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公司安全監察部,并負責日常接警工作,聯系電話:0538-7221436。緊急情況下,可向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報告。
⒉應急處置機構及主要職責
公司部門成立相應的現場應急處置機構。主要職責:具體承辦上級有關決定和任務,負責本單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負責管理應急隊伍、監測與預警、處置與救援;負責協調應急物資、應急人員的調度;負責突發事件接警值班和險情信息的報告與處理工作;根據當地政府和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其行業管理機構的要求,執行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
3.應急領導小組根據需要,抽調技術人員協助應急領導小組進行現場處置工作,為各類突發事件提供技術指導和應對處置意見。
三、預測與預警機制
公司各科室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1.預警信息發布
各科室要及時、準確地報告突發事件的有關情況,并根據突發事件的危害性和緊急程度,發布、調整和解除預警信息。
2.預警通告內容
包括突發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預警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等。預警通告發布后,預警內容需變更或解除的應當及時發布變更通告或解除通告。
3.預警信息發布渠道
各科室要建立應急機構,加強與相關部門的聯系,明確災情警報發布的權限和程序。要充分運用廣播、通信、信息網絡、宣傳車、電子顯示屏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通告,老幼病殘、孕婦等特殊人群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通告方式。
4.根據預警級別采取相應的措施,做好啟動相關應急響應和應急機制的準備。
四、應急處置
1、信息報告
⑴報告責任主體:突發事件所在地有關部門和當事人應立即將有關情況向所在部門、行業監管機構、交通主管部門層級報告。所在單位、監管機構和主管部門是受理報告和及時向上一級報告的責任主體。
⑵報告時限和程序: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部門和當事人立即核實并在1小時內向行業監管機構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形式報告,不能在1小時內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形式報告的,應先以電話等形式報告,并說明理由,待條件許可時再補充報告。行業監管機構接報后1小時內向主管部門報告。特殊情況下,可同時上報。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遲報、瞞報、謊報。
⑶報告內容:事件或險情發生的時間、地點及信息來源;事件或險情起因、性質、影響范圍和事件發展趨勢;已采取的措施和下一步的計劃;信息報送部門、聯系人和聯系電話等。
2.先期處置
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地單位要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響應,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并及時向上級有關單位報告。
3.應急響應
突發事件發生后,各有關單位和相關機構,接到信息報告后,應立即到崗到位,啟動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救援或處置工作,積極配合公安交警、消防、醫療衛生等有關部門控制事態發展,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4.應急處置聯動程序
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和現場處置機構根據應急處置的工作需要,成立若干專門工作組,按照職責分工,各負其責,協同聯動,全力以赴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1)通信聯絡組(組長:馬 剛 18660895456)。堅守崗位,認真做好值班記錄,貫徹落實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任務,協調各工作組應急處理工作,及時匯總、上報安全事故突發事件動態情況,督導有關科室做好應急工作。
(2)現場救援組(組長:陳傳亮 15610366066)。組織人員并配合公安交警、消防、衛生醫療單位,開展現場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防止和減輕次生損失。
(3)事故調查組(組長:徐波 15610366266)。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現場勘察、調查取證,分析事故原因,對目擊證人做好登記核定工作。
(4)善后處理組(組長:周根生 15621331966)。堅持從快妥善處理的方針,盡快轉運滯留乘客,對死傷者家屬采取“統一管理、分別接待”的方法,及時做好安撫工作,安排好基本食宿生活,做好事故處理相關工作。
(5)后勤保障組(組長:高秀勤 15615382388)。根據應急處理工作需要,調集應急車輛、物資、設備,保證應急需要,做好應急處理人員必需的食宿生活保障工作。
(6)秩序穩定組(組長:韓立新 15610356766)。積極做好事涉單位人員思想穩定工作,保證正常生產、工作和生活秩序。
五、恢復與重建
1.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組織人員認真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突發事件損害調查核定工作,統計突發事件中的傷亡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征用的物資和車輛;
2.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盡快恢復企業生產及工作,做好疫病預防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
3.制定恢復重建等善后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4.及時解決或協調處理因處置突發事件而引起的爭議、糾紛;
5.對應急處置工作的原始記錄等有關資料進行整理并存檔。
六、應急保障
⒈隊伍保障
人力保障:各科室組建基層應急救援隊伍加強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提高應急救援能力
車輛保障:公司要組建20人的應急保障隊伍,確定10部應急車輛和急需專用車輛,確保求援人員和物資及時安全送達指定地點。
⒉廠區消防應急保障
公司各科室組建義務消防隊,備齊并熟練使用各類消防器材,定期組織演練,遇有突發險情事故時,按照應急預案和職責分工,立即切斷電源,關閉煤氣,迅速報搶救傷員,疏散人員并向消防(119)、醫療(120)等有關部門報警,尋求支援,防止擴大次生損失。
⒊經費保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的有關規定,將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經費、應急隊伍工作經費、應急演練經費、應急支持保障設施經費列入預算,?顚S谩
七、演練及獎懲
⒈預案演練
公司建立健全應急預案演練制度,制定應急演練計劃,適時組織各科室開展針對各種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活動的桌面演練、專項演練和綜合性演練。各科室的應急預案必須每年演練一次,應急預案演練計劃和演練后的總結報告,報公司安全科。
⒉宣傳與培訓
為了搞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培訓,提高宣傳與培訓效果,公司要求各科室將應急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納入日常管理工作,針對不同對象確定教育內容?己藰藴,定期開展教育培訓,提高應急保障人員的素質和專業技能。
⒊責任與獎懲
安全事故突發事件(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①表彰獎勵。各科室對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按照行政獎勵的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做出特別突出貢獻的可向上一級申報表彰和獎勵。
②責任追究。對遲報、謊報、瞞報、漏報行為之一的;對不服從指揮、推諉扯皮、臨陣脫逃的;對工作有失職、瀆職行為的人員,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視情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